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
为认真落实外经贸扶持政策,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现将2021年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外资发〔2021〕245号)中明确的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二、项目申报及初审时间
企业在8月10日—30日期间完成项目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初审项目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外资处(对外开放协调工作办公室)复审。
三、项目复审
为规范项目复审,决定建立联合复审机制,复审小组由省商务厅外资处(对外开放协调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及市州商务局熟悉审核业务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每年按市(州)排序,轮流抽调3个市(州)的工作人员(每市州抽调1人)集中在省厅进行项目复审工作。在复审期间,抽调人员在兰期间食宿费用按照在兰出差标准予以支持。今年请兰州市、武威市、兰州新区派员参加复审工作。参加复审人员名单请于8月30日前报省厅对外开放协调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0931—8619738 )。
四、资金额度
为充分合理使用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2021年资金实际申报使用情况,将2022年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使用计划报告我厅,以作为下年度资金预算安排依据。
五、项目资金拨付
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渠道和程序于11月底前拨付实施单位。
甘肃省商务厅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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